虚伪就是虚伪??答复博导
虚伪就是虚伪??答复博导
苏乞儿
本来博导同志提出的“妓女好人”论经过本乞丐的质疑,博导反质疑,在张志成
《评 “尾巴最大的狼”??博导的道德论》后应该告一段落了。在张志成反驳
博导后一个星期过去了,博导同志一言未发,不会那么快就败下阵来了吧。笔者
在《为什么方舟子总是胜利》一文中提到,基本上论架立于不败之地的两个法宝
就是“承认错误”和“不说慌”。博导这么长不承认错误,莫非说谎不成,还是
已经输掉了呢?这个或许只有博导才能回答。在答复博导之前,首先陈述我的几
个重要的论点:
1、 博导在两个文章中最大的问题正如张志成所提到的:“隐藏自己的道德底
线”,这个也是我驳博导最大的方面。我认为虚伪是他最大的问题,而不是跟我
之间认识的不同。
2、 博导的两篇文章论调不同,看标题即可,《别把妓女不当好人》和《别把妓
女当坏人》两个标题逻辑上并不是一回事。其实我反驳的是前者,后者还比较难
反驳,我不敢保证自己说的话很有逻辑性,所以博导使用后一个标题来论证我对
前一个标题的反驳也说明了他对前一个标题的不自信。
3、 我前面文章论证的是妓女在目前社会上是否属于道德败坏,而博导是否正如
他自己提倡的那样对世俗那么超脱。而不是讨论性行业是否合法话的问题,我还
是重复我以前说的:“即使妓女合法话了,也是不道德的。(不道德的东西我是
看不起的,这就叫做歧视。)”看看荷兰,美国内华达州的民风即可,他们还是
看不起妓女的,起码性工作者很难有社会地位的。这跟我的观点是一样的,而博
导提出的什么妓女可以当州长之类的论调,起码他指出的那个妓女是已经从良的
妓女。我想绝大多数人跟我一样,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州长可以随便跟任何给钱她
的男人睡觉。
4、 关于这一点,其实我后面都会提到:我说的歧视是道德概念,而平等是法律
概念。而我看不起妓女,主要还是她的职业(不管这个职业是否合法),而一个
曾经做妓女,但是已经洗手不干的人去竞选州长的话,我是敬佩她的这种勇气和
智慧,而不是瞧不起。但是如果她一边拿着嫖客的钱,一边做国会议员的话,我
照样看不起她,她到我家做客,我一样不会接待(这叫做歧视)。顺便说一句,
就是方舟子给人家说 “迫害天才科学工作者”,实际上是使用了法律范畴上的
迫害概念来解释道德层面的科学打假(方舟子的打假根本没有什么法律约束力,
反而经常被告),也是属于偷梁换柱的方法。
5、 博导提出的牛气烘烘的理论“道德是为了减少伤害,而不应该是伤害的理
由!”跟敬畏自然的理论一样,是不作为的理论。也就是说,这个理论光有一个
好听,没有什么用。假如这个理论按照博导理解的话,人根本不必要说话,我们
对任何不文明,不道德的行为进行评论。举个例子,比如一个年青人在公共场所
随地吐痰,然后你拿出减少伤害的理论跟他说“小伙子,不要乱吐。会伤害花花
草草的。”他回答你说:“我×你妈,多管闲事!我再吐给你看,怎么了?气死
你!”按照我的理论,起码这个年轻人应该受到谴责或者被看不起(歧视),而
不是用博导的不作为理论来避免伤害。如果拿道德去约束他的话,他就受到伤害
了?不是的!伤害他,是为了避免更多的无辜的人受到伤害,这个也是为什么社
会有道德的缘故。我们在讨论问题的时候,都忘了还有许许多多没有在文章中提
到的人,在妓女讨论中,有没有讨论嫖客的妻子受到的伤害?而这种社会风气如
果蔓延,将会导致更多的嫖客的妻子受到伤害。
下面就开始答复博导,括号【】中是我的评论。博导如果需要反驳我的话,请全
文引用并且回答我的每一个问题,因为很多话,脱离了上下文就不是那个意思或
者可以在理解上有歧义。方舟子话就是被无数无良记者引用一半而作为他弱点的
证据。
高耀洁教授认为有些读者误解了她的原意,我想这其中恐怕也包括我,我接
受高耀洁教授误解的说法,毕竟,高耀洁教授的态度,她自己的解释最权
威。但这种误解,恐怕也不仅仅是读者的原因,我从“将我的名字与一名争取卖
淫合法化的妓女......”而不是“争取卖淫合法化的人”以及“呼吁其余 106名
入
选的中国妇女及全体中国区评审委员中不愿与妓女为伍者......”而不是 “不
愿
与争取卖淫合法化者为伍者”中无法不产生误解,既然反对的是“卖淫合法化”
又何必对当事者的妓女身份一再提及呢。当然,现在这个误解已经基本没有了,
虽然高耀洁教授的文章还在提及别人的“妓女”身份,或许又是我的误解。至于
卖淫合法化的是非,限于篇幅这里暂不讨论。
无论如何,想必高耀洁教授和我都同意:不应该因为某人是妓女就应该歧视
她
,是不是好人和她是不是或曾经是不是妓女没有任何关系。
但这个观点我想网友tianxia和苏乞儿是不会同意的,tianxian网友显然认
为
因为在中国很多人歧视妓女,所以歧视妓女没有什么不对,苏乞儿更是认为即使
卖
淫业合法化,妓女也应该被歧视,因为道德不容,也就是说歧视一个从事合法行
业
的人也没有什么不对,只要挂上道德的牌子就行。当然,你可以歧视任何人,比
如
妓女,但高耀洁和我显然都认为,这个态度是不好的。
苏乞儿
本来博导同志提出的“妓女好人”论经过本乞丐的质疑,博导反质疑,在张志成
《评 “尾巴最大的狼”??博导的道德论》后应该告一段落了。在张志成反驳
博导后一个星期过去了,博导同志一言未发,不会那么快就败下阵来了吧。笔者
在《为什么方舟子总是胜利》一文中提到,基本上论架立于不败之地的两个法宝
就是“承认错误”和“不说慌”。博导这么长不承认错误,莫非说谎不成,还是
已经输掉了呢?这个或许只有博导才能回答。在答复博导之前,首先陈述我的几
个重要的论点:
1、 博导在两个文章中最大的问题正如张志成所提到的:“隐藏自己的道德底
线”,这个也是我驳博导最大的方面。我认为虚伪是他最大的问题,而不是跟我
之间认识的不同。
2、 博导的两篇文章论调不同,看标题即可,《别把妓女不当好人》和《别把妓
女当坏人》两个标题逻辑上并不是一回事。其实我反驳的是前者,后者还比较难
反驳,我不敢保证自己说的话很有逻辑性,所以博导使用后一个标题来论证我对
前一个标题的反驳也说明了他对前一个标题的不自信。
3、 我前面文章论证的是妓女在目前社会上是否属于道德败坏,而博导是否正如
他自己提倡的那样对世俗那么超脱。而不是讨论性行业是否合法话的问题,我还
是重复我以前说的:“即使妓女合法话了,也是不道德的。(不道德的东西我是
看不起的,这就叫做歧视。)”看看荷兰,美国内华达州的民风即可,他们还是
看不起妓女的,起码性工作者很难有社会地位的。这跟我的观点是一样的,而博
导提出的什么妓女可以当州长之类的论调,起码他指出的那个妓女是已经从良的
妓女。我想绝大多数人跟我一样,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州长可以随便跟任何给钱她
的男人睡觉。
4、 关于这一点,其实我后面都会提到:我说的歧视是道德概念,而平等是法律
概念。而我看不起妓女,主要还是她的职业(不管这个职业是否合法),而一个
曾经做妓女,但是已经洗手不干的人去竞选州长的话,我是敬佩她的这种勇气和
智慧,而不是瞧不起。但是如果她一边拿着嫖客的钱,一边做国会议员的话,我
照样看不起她,她到我家做客,我一样不会接待(这叫做歧视)。顺便说一句,
就是方舟子给人家说 “迫害天才科学工作者”,实际上是使用了法律范畴上的
迫害概念来解释道德层面的科学打假(方舟子的打假根本没有什么法律约束力,
反而经常被告),也是属于偷梁换柱的方法。
5、 博导提出的牛气烘烘的理论“道德是为了减少伤害,而不应该是伤害的理
由!”跟敬畏自然的理论一样,是不作为的理论。也就是说,这个理论光有一个
好听,没有什么用。假如这个理论按照博导理解的话,人根本不必要说话,我们
对任何不文明,不道德的行为进行评论。举个例子,比如一个年青人在公共场所
随地吐痰,然后你拿出减少伤害的理论跟他说“小伙子,不要乱吐。会伤害花花
草草的。”他回答你说:“我×你妈,多管闲事!我再吐给你看,怎么了?气死
你!”按照我的理论,起码这个年轻人应该受到谴责或者被看不起(歧视),而
不是用博导的不作为理论来避免伤害。如果拿道德去约束他的话,他就受到伤害
了?不是的!伤害他,是为了避免更多的无辜的人受到伤害,这个也是为什么社
会有道德的缘故。我们在讨论问题的时候,都忘了还有许许多多没有在文章中提
到的人,在妓女讨论中,有没有讨论嫖客的妻子受到的伤害?而这种社会风气如
果蔓延,将会导致更多的嫖客的妻子受到伤害。
下面就开始答复博导,括号【】中是我的评论。博导如果需要反驳我的话,请全
文引用并且回答我的每一个问题,因为很多话,脱离了上下文就不是那个意思或
者可以在理解上有歧义。方舟子话就是被无数无良记者引用一半而作为他弱点的
证据。
高耀洁教授认为有些读者误解了她的原意,我想这其中恐怕也包括我,我接
受高耀洁教授误解的说法,毕竟,高耀洁教授的态度,她自己的解释最权
威。但这种误解,恐怕也不仅仅是读者的原因,我从“将我的名字与一名争取卖
淫合法化的妓女......”而不是“争取卖淫合法化的人”以及“呼吁其余 106名
入
选的中国妇女及全体中国区评审委员中不愿与妓女为伍者......”而不是 “不
愿
与争取卖淫合法化者为伍者”中无法不产生误解,既然反对的是“卖淫合法化”
又何必对当事者的妓女身份一再提及呢。当然,现在这个误解已经基本没有了,
虽然高耀洁教授的文章还在提及别人的“妓女”身份,或许又是我的误解。至于
卖淫合法化的是非,限于篇幅这里暂不讨论。
无论如何,想必高耀洁教授和我都同意:不应该因为某人是妓女就应该歧视
她
,是不是好人和她是不是或曾经是不是妓女没有任何关系。
但这个观点我想网友tianxia和苏乞儿是不会同意的,tianxian网友显然认
为
因为在中国很多人歧视妓女,所以歧视妓女没有什么不对,苏乞儿更是认为即使
卖
淫业合法化,妓女也应该被歧视,因为道德不容,也就是说歧视一个从事合法行
业
的人也没有什么不对,只要挂上道德的牌子就行。当然,你可以歧视任何人,比
如
妓女,但高耀洁和我显然都认为,这个态度是不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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